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 税跨报〔 〕 号实际经营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货物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办人 座机 手机 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 座机 手机 跨区域经营地址______省(自治区/市)______市(地区/盟/自治州)______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______乡(民族乡/镇/街道..
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公告重庆市部分行业农产品统一扣除标准一、大米类产品名称耗用农产品种类农产品单耗数量(吨/吨)大米(四级)稻谷(三级及以下)1.404大米(三级)稻谷(三级及以下)1.556大米(二级)稻谷(三级及以下)1.630稻谷(二级及以上)1.625大米(一级及以上)稻谷(三级)1.662稻谷(二级)1.633稻谷(一级..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重庆税务全市通办办税事项范围 一、税务报告1.变更登记(不涉及税控设备变更)2.存款账户账号报告3.财务会计制度报告4.补充信息采集5.信息变更二、税务认定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认定7.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8.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9.资源综合利用增值..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重庆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名单序号行政区域地址1万州区万州区国本路35号2黔江区黔江区正阳街道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1楼3涪陵区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4渝中区渝中区嘉陵江滨江路242号远见中心25楼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希尔顿商务中心15层渝中区和平路星河城商务大厦2楼5大渡口区大渡口区柏华街29号、31号6江北区江北..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有关问题的公告部分新纳入核定扣除试点范围行业统一扣除标准一、茶叶产品名称耗用农产品种类农产品单耗数量(吨/吨)绿茶(炒青)绿茶鲜叶4.8966绿茶(烘青)绿茶鲜叶4.8677绿茶绿毛茶1.046毛茶绿茶鲜叶4.7635红茶红茶鲜叶4.6793珍珠兰花茶绿茶毛茶1.156 珍珠兰花0.200 茉莉花茶鲜茶叶4.8600 茉莉鲜花0.6413 金银花茶金银花鲜叶5.333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普通发票真伪鉴定书鉴定书编号:(税务机关) 年第 号 申请鉴定单位(个人):申请鉴定时间:申请鉴定的普通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起止号码:送鉴普通发票共( )份。送鉴目的:鉴定上述普通发票的真伪。(本次鉴定仅适用于对普通发票本身真伪的鉴..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普通发票真伪鉴定申请表申请单位(个人)名称(签章): 申请表编号:(税务机关..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发布了《安徽省办税事项“多跑一次”清单、“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税指南》的公告,为便于纳税人理解,现解读如下:一、公告背景人民群众到政府机关办事“多跑一次”,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给予充分肯定的一项“放管服”改革。2018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再次充分肯定了“多跑一次”改革成效,要..
一、公告的背景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以下简称“安徽省税务局”)已经对外挂牌,各市、县级新税务机构也将逐步分级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安徽省税务局决定启用新的税收业务专用章,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税收业务印章使用。二、公告的内容(一)明确税收业务印章适用范围。税收业务专用..
一、公告的背景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以下简称“安徽省税务局”)已经对外挂牌,各市、县级新税务机构也将逐步分级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安徽省税务局决定启用新的税收业务专用章,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税收业务印章使用。二、公告的内容(一)明确税收业务印章适用范围。税收业务专用..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操作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饲料生产企业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有关问题的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饲料生产企业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一、主要背景因按国家机构改革的统一要求,原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84号)等文件授权确定饲料检测机构的相关文件..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办税人员实名办税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纳税人的办税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结合全省税收工作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对《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部分条款作出修改,并重新发布。现就公告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公告背景安徽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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