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有效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有关精神,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月度、季度预缴申报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报。
二、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进行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
四、本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9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企业所得税 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A201010
中华人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A201020
中华人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A201030
中华人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A202000
市住宅地址可以注册公司吗?近期网上有很多朋友咨询我市的住宅地址是否能够注册公司,那么,我就为大家详细的介绍解释一下市的住宅地址能不能够注册公司这个问题,同时也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市住宅地址可以注册公司吗 住宅区是否可以注册公司 一般情况下,公司注册地是要求是商业用房或商服用房;如果是居民住宅,可以采用两种形式:1、经有利害关..
扫码关注微信